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现有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政治部(下设干部处、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均为副处级建制);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综合业务管理部;检务督察局;计划财务装备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纪要、档案、保密、外事、督办等工作。
二、政治部
负责思想政治、组织人事、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奖励、工资、职称、警务、离退休、党群等工作。下设干部处、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均为副处级建制。
三、第一检察部
也可称普通重大犯罪检察部。负责普通刑事犯罪、重大刑事犯罪、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
四、第二检察部
也可称职务经济犯罪检察部。负责职务犯罪、经济金融犯罪检察等工作。
五、第三检察部
也可称刑事执行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等工作。
六、第四检察部
也可称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
七、第五检察部
也可称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
八、综合业务管理部
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委会、人民监督员等工作。
九、检务督察局
负责执法督察、内部审计、检察官惩戒、巡查等工作。
十、计划财务装备处
负责财务和装备规划、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检察技术、信息化管理、现场勘验鉴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