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矛盾化解,本院决定对王某文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8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听证室
三、有关事项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参加旁听,申请旁听的社会公众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2.听证会过程中必须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听证会参加人员应当提前10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或拍照。
联系人:李林
联系电话:0351-6865900
特此公告。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