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黎明强调,“火车一响,黄金万两”。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铁路企业在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安全生产溯源治理、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协同铁路企业及时有效发现铁路沿线安全隐患,强化监督效果,用更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更精准的风险防控,切实保障铁路沿线环境安全。
要坚持问题导向,摸清企业易发的风险隐患、涉法难题、实际需求等,立足法律监督职能,找准司法助企、法治惠企切入点,当好企业“法治帮手”,以法治之“力”解企业之“忧”,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司法获得感。
要形成工作合力,注重加强与铁路企业协作联动,健全检企合作共商共建共治长效机制,持续深化铁路安全依法治理,同向发力、同题共答,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铁路大动脉安全畅通、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