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件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6.7%,人数同比下降22.2%。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7人,同比下降12.5%。不捕1人,同比持平,不捕率为14.28%。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
受理案件线索23件,同比上升64.3%。立案32件,同比上升166.67% ,全部为行政类立案。
(二)诉前程序情况
诉前程序结案11件;诉前磋商7件。
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其中:生态环境领域2件,占比18.2%;食品安全领域7件,占比63.6%; 其他领域2件,占比18.2%。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第一季度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1件。其中:分院副检察长办理案件3件,占27.3%;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共办理案件8件,占72.7%。
两级院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5件,占45.4%;公益诉讼检察类案件2件,占18.2%;案件管理类案件4件,占36.4%。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列席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人次。
六、典型案例
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未成年人禁烟保护存在的薄弱环节,成立了以检察长张子军为主办检察官的办案组,对辖区内学校及校外托管机构周边40余家售烟便利店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多家便利店未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识,部分便利店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售卖烟草制品,以上问题的存在容易导致中小学生过早接触烟草制品,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康。大同铁路运输检察院针对上述情况积极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程序,与大同市平城区烟草专卖局开展磋商,向大同市平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督促其对校园周边违规售烟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合力营造校园周边良好文明的“无烟”环境。目前,学校及校外托管机构周边40余家售烟便利店均按照检察建议要求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