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职能,保护市场主体创新创造活力,全面优化综改区法治营商环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提出的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合作要求,结合近期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数字检察模型建设的工作要求,2023年2月2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郜晓军,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慧峰一行带队赴中国(山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参观调研。
在参观中,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马浩波对该中心人员结构、自成立以来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工作职能及亮点工作做了详细介绍。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双方就今后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行刑衔接协调配合工作、数字检察“数据池”创新研究开发等多项事宜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达成共识。
太原铁检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郜晓军指出,数字检察战略是法律监督手段的“革命”,是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的重要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案件数据将成为检察机关研发知识产权领域数字模型的来源和先导,要用好这个“数据池”。今后双方要常态化开展知识产权领域同堂培训、座谈交流等活动,进一步提升检察官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业务素质。
综改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乔慧峰表示,下一步综改区检察院要继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的职能,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检察保护一体化办案优势。围绕“集中统一履职实质化”要求稳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准确对标企业需求,深化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提升知识产权司法和行政综合保护效能,努力践行枫桥式示范性服务型检察院,让数字检察引领和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