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检法合力
共促司法公正
为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办案质效,12月14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史海东,受邀列席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就本院提起公诉的两起职务犯罪案件发表意见。会议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主持。
会上,案件承办法官就办理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史海东检察长认真听取了案件情况,针对案件焦点,就案件事实、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意见,为审判委员会讨论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史海东检察长表示,检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委会会议,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也是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的应有之义。做好这项工作,我们要强化政治引领,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坚持协调有序、配合有方,经常把办案理念、标准、要求放到一起比较,达成更多共识,推动司法理念、标准贯通融合。要强化法治思维,构建法治共同体。树立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把庭审的需要向前延伸,严格落实证据标准,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要深化法律监督,构建良性检法关系。在打击职务犯罪方面形成特色品牌,进一步深化同堂培训,提升队伍素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丁国华院长表示,史海东检察长任职后首次来到太铁中院就列席审委会会议,是两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常态化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进一步加强与检察院的协作联动,在推动改革、司法调研、同堂培训等方面,共同为擦亮叫响检法两院“铁”字招牌发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