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旁听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化推进模范机关和清廉机关建设,11月21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组织干警前往太原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观摩一起由分院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分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焦军丽,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郜晓军一同观摩庭审。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及量刑情节等发表公诉意见,在揭露犯罪事实及社会危害的同时,深入剖析了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对本次观摩庭审的旁听人员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
庭审结束后,参与观摩的干警们纷纷表示,要从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在检察履职中时刻紧绷廉洁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今后,分院将持续深化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示警,切实做好办理案件“后半篇文章”,持续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堤坝,真正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社会效果,为党风廉政建设暨反腐败斗争贡献铁检力量。